根据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整体安排,现开展2023级、2024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办法
(一)助学金升档
1.各年级助学金升档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具体名额见下表:
年级 | 学术型名额分配(人) | 专业型名额分配(人) |
二升一 | 三升二 | 二升一 | 三升二 |
2023级 | 1 | 1 | 1 | 1 |
2024级 | 3 | 2 | 2 | 2 |
2.符合申报要求的学生个人自愿申报,由学院资委会核算量化积分并排名。2023级申报条件及评审细则见本通知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及评比细则(2024)》;2024级申报条件及评审细则见本通知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及评比细则(2025)》(附件1、2下均简称《细则》)。
(二)助学金降档
助学金降档由学院资委会按《细则》中相关规定核定,或由学生导师提出,学生个人可在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二、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10月13日—10月15日
参评同学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表格,材料准备参见第三条。
材料提交时间:10月15日15:00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utwaiyuyjs@126.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海晏楼315室。
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评;材料提交不全,不予补交。
2.学院评审阶段:10月15日—10月22日
学院资委会负责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的核定工作,确定学院升降档名单,公示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阶段:10月22日—10月24日
学生服务中心对各部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
三、申报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一/二等助学金申报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word文档一共4页,双面打印;请保持表格栏目原有布局和位置,不要窜页;“综合评分情况”栏目不用填写;第2页成绩审核处暂时不用找教务员老师签字;第4页不用填写。
2.《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电子版1份;
3.《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表现积分登记表》电子版1份;
4.《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积分登记表》电子版1份;
5.论文发表、会议回执、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汇总至《xxx(申请人)积分支撑材料汇总表》电子版1份。
注:针对前期已参与过校优秀研究生奖励荣誉评选的同学,各项积分基础材料以前期申报的为准,不需再次提交,升档积分严格按照前期已公示无异议的各项积分基数进行量化计算。
四、附则
1.获得奖助学金等级提升的研究生应继续努力学习,协助导师做好科学研究工作。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2.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专业+升一/二档申请”命名发送;
2.学校、学院资委会在开展评审的过程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把评审关,规范操作、实事求是,接受申诉反馈,并会给予准确回复;
3.在升档量化积分计算过程中,除学习成绩由学院教务员统一计算外,其余所有加分项目均需相应证明材料,若仅填写加分项但未提交证明材料或仅提交证明材料但未填写加分项,均不予计分;
4.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的相关规定,凡在动态调整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相关未尽事宜请实名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84708566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