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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突出研究生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9 点击量: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构建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同学成长成才,促进全面发展。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于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生,将给予其提升助学金等级的奖励。

一、参评对象

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通过)以上;

7、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

8、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

三、奖励名额比例

全校共设20个奖励名额,其中2021级硕士生暂定6人,2022级硕士生暂定14人。学校可根据具体申报情况,调整名额分配比例。

学院共可推荐1人进入学校评审环节。

四、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1019—1023

参评同学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表格,材料准备参见第五条。

材料提交时间:10238:00-11:00。全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tianhao@dlut.edu.cn

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视为放弃申请。

2、学院评审阶段:1023—1024

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专项升档申请材料核定筛选工作,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布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评审阶段:1026—1031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对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组织专家对各学部(学院)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初步获评名单。

4、公示阶段:111—117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初步获评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获得提升奖助学金等级资格。

五、申报材料

1、《附件12023年各学部(学院)专项突出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推荐名单汇总表-样表》,电子版1

2、《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专项突出硕士生提升助学金等级申报表-实名版》,电子版1

3、《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专项突出硕士生提升助学金等级申报表-匿名版》,电子版1份;

4、《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电子版1份。

六、附则

1、获得奖助学金等级提升的研究生应继续努力学习,协助导师做好科学研究工作。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2、按学校要求,评审内容为上一学年取得的成果,学生申报素材的规定时段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非规定时段的成果材料不予采纳。

七、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专业+专项升档申请命名发送;

2、《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体现师生对学生个人的综合评价,某项评价为“合格”及以下的研究生无参评本次专项升档的资格;

3、请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其中匿名版材料不得出现姓名、学部院、学号等个人信息,不符合填报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4、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的相关规定,凡在动态调整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相关未尽事宜请实名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4708566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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