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构建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同学成长成才,促进全面发展。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于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生,将给予其提升助学金等级的奖励。
一、参评对象
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通过)以上;
7、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
8、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
三、奖励名额比例
全校共设20个奖励名额,其中2021级硕士生暂定6人,2022级硕士生暂定14人。学校可根据具体申报情况,调整名额分配比例。
学院共可推荐1人进入学校评审环节。
四、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10月19日—10月23日
参评同学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表格,材料准备参见第五条。
材料提交时间:10月23日8:00-11:00。全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tianhao@dlut.edu.cn。
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视为放弃申请。
2、学院评审阶段:10月23日—10月24日
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专项升档申请材料核定筛选工作,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布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评审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对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组织专家对各学部(学院)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初步获评名单。
4、公示阶段:11月1日—11月7日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初步获评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获得提升奖助学金等级资格。
五、申报材料
1、《附件1:2023年各学部(学院)专项突出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推荐名单汇总表-样表》,电子版1份;
2、《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专项突出硕士生提升助学金等级申报表-实名版》,电子版1份。
3、《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专项突出硕士生提升助学金等级申报表-匿名版》,电子版1份;
4、《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电子版1份。
六、附则
1、获得奖助学金等级提升的研究生应继续努力学习,协助导师做好科学研究工作。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2、按学校要求,评审内容为上一学年取得的成果,学生申报素材的规定时段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非规定时段的成果材料不予采纳。
七、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专业+专项升档申请”命名发送;
2、《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体现师生对学生个人的综合评价,某项评价为“合格”及以下的研究生无参评本次专项升档的资格;
3、请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其中匿名版材料不得出现姓名、学部院、学号等个人信息,不符合填报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4、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的相关规定,凡在动态调整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相关未尽事宜请实名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4708566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