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体要求
评审工作按《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总体要求开展,学院成立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以下简称资委会),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情况,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二、奖励名额
由学校按设奖单位要求统一分配,考虑设奖单位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原则上仅毕业年级可参评。本年度专项奖学金名额安排如下:
设奖单位 |
奖学金名称 |
名额(人) |
奖励金额(元) |
小米公益基金会 |
小米奖学金 |
1 |
5000 |
三、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1、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30%;
2、有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在省级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研究生须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5、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指在其它已获得的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未作为加分项提交过)的成果;
6、专项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
四、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10月19日—10月20日
参评同学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材料准备参见第五条。
材料提交时间:10月20日15:00前。全部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zhangtianhao@dlut.edu.cn。
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视为放弃参评。
2、学院评审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
学院资委会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院初评名单,公示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评审阶段:10月26日后
研究生工作处组织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对各基层单位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后报各设奖单位。
五、申报材料
1、《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报表》,电子版1份;
2、《202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
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电子版1份;
4、1000字内个人简介(需充分体现本通知第三条内的参评条件),电子版1份。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专业+专项”命名发送;
2、学校、学院资委会在开展评审的过程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把评审关,规范操作、实事求是,接受申诉反馈,并会给予准确回复;
3、专项奖学金是设奖单位面向大连理工大学在校研究生设置的奖励,参评资格、评选标准、材料要求等事宜最终解释权由设奖单位所有;
4、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4708566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