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着力造就创新拔尖人才的重要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学术之星”的榜样示范作用,深入挖掘和选树表彰研究生中的学术科研先进典型,鼓励支持德才兼备,学术成果较好,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优秀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研究生院决定继续面向全校研究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术之星”奖项设置、评审条件、资助方式等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审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18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个人事迹自述(1500字左右,以学术科研为主);
2.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
3.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附件2);
4.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学术科研获奖等复印件;
(1)论文成果:论文成果为已正式发表论文或已确定录用论文;论文成果应为学部(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核心期刊,符合聚焦学术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论文不受SCI、SSCI、EI、CSSCI等论文的限制;提交期刊封皮和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注明何类检索,每篇需导师签字确认;只确定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如录用截图或收录证明,并由导师签字,模板见(附件4));
(2)专利成果:专利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重点考虑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已投产专利;各类专利需已取得授权,提交授权书和检索证明复印件;每个需导师签字确认;
(3)书籍或专著:提供封皮、目录和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里标明自己成果部分;需导师签字确认;
(4)学术科研获奖: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5)各类成果需是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由导师审核确认(附件2);
(6)各类成果均不需要提供完整的稿件;
(7)必须为研究生阶段取得的成果。
5.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6.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任务书。
三、时间安排
1、自主申报阶段:10月31日—11月04日
参评同学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材料准备参见本通知第二部分。
材料提交时间:11月04日08:00-11:00。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海晏楼3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tianhao@dlut.edu.cn。
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视为放弃参评。
2、学院评审阶段:11月04日—11月05日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术之星”的初评推荐工作,确定学院初评名单,公布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评审阶段:11月09日后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各学部(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按学校统一分配,外国语学院本年度共有1个硕士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名额;
2、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3、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4708566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