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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专项突出研究生中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4 点击量:

为鼓励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现决定选拔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授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专项国奖)。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实践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并具有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含2025级新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直博生第二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二、参评条件

      本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参评人必须在培养阶段内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单项奖励”“学生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四类奖励或称号中的至少一项。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各方面具体条件如下:

        1.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

主要面向2024-2025学年担任兼职辅导员且任期满一年的研究生,工作积极努力,认真负责,思路清晰,与专职辅导员配合密切,对思政教育工作理解深刻,学生评价高,工作成效显著。

2.社会工作方面

1)主要面向在校院两级团委、研究生会、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玉兰服务团、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团支部、研究生班级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在机关担任过学生助理(含青年人才兼职教师、研究生党员骨干培训班成员等)、学生助管、学生助教,在服务学生上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研究生;

2)所在组织或者参与的活动在师生之间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我校研究生团学工作和其它工作的组织或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者,优先考虑。

3.科技创新方面

主要考查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成绩成果,主要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对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4.文体实践方面

1)主要面向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主管的各类组织、学会主办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及其组织工作方面表现优秀,在理论宣讲、各类社会实践、社会志愿服务(不含工作、实习、学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

2)在研究生寒暑期社会实践、各类志愿服务工作、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计划”“报国企业行”“走近名企”“创新创业行等系列实践,以及无偿献血、研究生社会实践等实践志愿活动中表现优异,优先考虑;

3)所参与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理论宣讲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对我校研究生文体和实践活动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重要推动作用者,在各级各类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理论宣讲活动中受到重大表彰者,优先考虑。


      三、学院推荐名额

由学校统一分配,学院各方面专项国奖推荐名额见下表:

推荐方面

推荐名额(人)

学生思政教育工作

统筹

社会工作方面

1

科技创新方面

文体实践方面

     

    四、评审程序

1.自主申报阶段:925

材料提交时间:92515:00全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utwaiyuyjs@126.com。于92517:00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海晏楼315

如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评材料提交不全,不予补交

2.学院评审阶段:926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专项国奖的资格审核、筛选推荐工作,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布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报名与推荐阶段:927—930

校团委组织评委进行初评,确定推荐人选。

4.终评评审阶段:1010—1017

学生服务中心再次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答辩评审,评选出专项国奖获奖者并进行公示。


五、申报材料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向

1.候选人《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附件2(实名版、匿名版)电子版1,《申请审批表》(实名版)签字的纸质版1,表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由候选人辅导员填写、签字,评审情况由所就读学部(学院)填写、盖章。

注:匿名版材料《申请审批表》中不得出现能够识别候选人身份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学号、学部学院、专业、导师姓名等。

2.候选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与电子版1,表中推荐理由由候选人辅导员填写、签字,院(系)意见由所就读学部(学院)填写、盖章。

3.各类佐证材料电子版(需整理成一个PDF文件)、纸质版复印件,将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单项奖励证明放在第一页。以名字-佐证材料-申请方向命名。

4.《学生思政教育工作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表中推荐院系为候选人工作所在单位。

(二)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实践方向

1.候选人的《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签字的纸质版与电子版)1

注: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请审批表》,表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由团委书记填写、签字,评审情况暂不填写。

2.候选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签字的纸质版与电子版)1

3.各类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需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各1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单项奖励”“学生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相关证明放在第一页,电子版名字-佐证材料-申请方向命名。

4.XXXX(与申请方面对应)专项汇总表》,电子版1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专业+XX方面专项国奖命名发送;纸质版材料需用档案袋封装,封口处标注:XX方面专项国奖-姓名-学号-学生年级,不接受零散材料。如提交过程中材料有遗失,概不负责;如提交的材料中缺少支撑材料,则视为无效,不可后补。

2、学校、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在开展评审的过程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把评审关,规范操作、实事求是,接受申诉反馈,并会给予准确回复。

3、同一评审年度内,专项国奖、其他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互不兼得。

4、不同研究生培养阶段至多可获得一次专项国奖和专项卓越,即硕士阶段至多一次,博士阶段至多一次,整个在校学习阶段不可重复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奖和专项卓越,如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可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都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奖或专项卓越,但可获得不同方面的奖项。

5、研究生国奖是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最高荣誉,请申报同学严格按照附件中的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并仔细进行核对。

6、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84708566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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