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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5 点击量:

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和《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试行)》要求,现启动2024-2025学年外国语学院2023级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整体要求

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的总体要求开展,学院成立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以下简称资委会),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情况,制定《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试行)》执行。


奖项设置

1.校优秀研究生;

2.研究生单项奖;

3.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励名额

由学校统一分配、学院资委会根据各培养类别、专业人数再次分配,各奖励名额见下表:

奖项名称

名额(人/个)

校优秀研究生

2023

英语语言文学

1

日语语言文学

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

翻译(英)

2

翻译(日)

1

研究生单项奖

1


五、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915—917

参评同学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材料准备参见第六条。

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于91717:00前提交至海晏楼315电子版材料于91720:00发送至邮箱dutwaiyuyjs@126.com

如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评;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提交不全不予补交

2.学院评审阶段:918—921

学院资委会负责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校优秀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试行)》计算量化积分排序得出结果,研究生单项奖经学院资委会通讯评审后得出结果。确定学院初评名单并公示后,交学校资委会审核。

3.学校评审阶段:924日后

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将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学校适当平台予以公示。所有评奖工作结束,将择期进行集中表彰。

六、申报材料

1.校优秀研究生

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电子版1份;

2《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表现积分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3《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积分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4)论文发表、会议回执、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汇总至《xxx(申请人)积分支撑材料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

注:有发表论文、参与会议、获得奖励等加分的同学请在《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表现积分登记表 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积分登记表》内相应位置填写内容和加分分值的同时,务必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研究生单项奖

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励申报表》电子版1、纸质版2份;

2)个人事迹一份,1000字内(可配图),电子版1份;

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电子版1份。


七、注意事项

1.原则上综合奖励中的个人奖项不可兼评

2.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专业+参评奖励名称发送

3.在量化积分计算过程中,除学习成绩由学院教务员统一计算外,其余所有加分项目均需相应证明材料,若仅填写加分项但未提交证明材料,或仅提交证明材料但未填写加分项,均不予计分;

4.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84708566




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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