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逐步建立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2级和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等级实施动态调整。
一、工作组织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下简称资委会),成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学院资委会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学院硕士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的评审细则,负责学院硕士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的评审组织工作。
二、评审办法
(一)助学金升档
1、各年级助学金升档名额由研究生院统一分配,具体名额见下表:
年级 | 学术型名额分配(人) | 专业型名额分配(人) |
二升一 | 三升二 | 二升一 | 三升二 |
2022级 | 1 | 1 | 1 | 1 |
2023级 | 3 | 3 | 1 | 2 |
2、符合申报要求的学生个人自由申报,学院资委会核算量化积分并排名。申报条件及评审细则见本通知附件:《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及评比细则》(下简称《细则》)。
(二)助学金降档
助学金降档由学院资委会按《细则》中相关规定核定,或由学生导师提出,学生个人可在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三)助学金升降档后的具体执行情况
1、助学金升档
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
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2、助学金降档
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
三、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10月17日—10月19日
参评同学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表格,材料准备参见第四条。
材料提交时间:10月19日8:00-11:00。全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utwaiyuyjs@126.com。
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视为放弃申请。
2、学院评审阶段:10月19日—10月22日
学院资委会负责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的核定工作,确定学院升降档名单,公示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阶段:11月1日—11月12日
学校学生服务中心对学院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定结果并公示。
四、申报材料
(一)二等升一等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一等助学金申报表(二等硕士生助学金申报用)》,电子版1份;
2、《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电子版1份;
3、《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表现积分登记表》,电子版1份;
4、《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积分登记表》,电子版1份;
5、论文发表、会议回执、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汇总至《积分支撑材料汇总表》,电子版1份。
(二)三等升二等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二等助学金申报表(三等硕士生助学金申报用)》,电子版1份;
2、《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电子版1份;
3、《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表现积分登记表》,电子版1份;
4、《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积分登记表》,电子版1份;
5、论文发表、会议回执、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汇总至《积分支撑材料汇总表》,电子版1份。
五、附则
1、获得奖助学金等级提升的研究生应继续努力学习,协助导师做好科学研究工作。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2、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专业+升一/二档申请”命名发送;
2、学校、学院资委会在开展评审的过程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把评审关,规范操作、实事求是,接受申诉反馈,并会给予准确回复;
3、在升档量化积分计算过程中,除学习成绩由学院教务员统一计算外,其余所有加分项目均需相应证明材料,若仅填写加分项但未提交证明材料、或仅提交证明材料但未填写加分项,均不予计分;
4、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的相关规定,凡在动态调整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相关未尽事宜请实名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84708566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