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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国语学院2019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3 点击量: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9〕7号)和《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试行)》,现启动2019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按《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97号)的总体要求开展,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情况,制定《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试行)》执行。

二、评审范围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面向全体全日制在籍学制内研究生设置,不包括非全日制、定向、委培及MBA、MPA、MEM等研究生,不包括超学制研究生。

各类奖项成果计算范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三、奖项设置

1、校优秀研究生;

2、校优秀学生干部;

3、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4、研究生单项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

5、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6、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7、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励名额

由学校统一分配,学院各奖励名额见下表:

奖项名称

名额(人/个)

校优秀研究生

13

校优秀学生干部

2

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1

研究生单项奖(推荐)

3

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

1

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

1

五、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9月23日—9月26日

参评同学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材料准备参见第六条。

材料提交时间:926日中午11:00前。纸质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文科楼103)张天昊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tianhao@

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视为放弃参评

2、学院评比阶段:926—930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院初评名单,公示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评审阶段:108—1012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将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学校适当平台予以公示。所有评奖工作结束,将择期进行集中表彰。

六、申报材料

 1、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表》或《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附件一份,包括: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导师评定表》纸质版1份

《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为积分登记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注意:有发表论文、参与会议、获得奖励等加分的同学请在《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为积分登记表》、《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内填写内容和加分分值的同时,务必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如仅填写表格但未提交支撑材料,或仅提交材料但未填写表格,都将不予加分。所有支撑材料均提交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2、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附件一份,包括:

班级事迹一份,3000字内(可配图),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3、研究生单项奖

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励申报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七、注意事项

1、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评,但研究生单项奖与上述两个奖励不可兼评

2、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专业+参评奖励名称”发送。

3、所有学习成绩计算由学院统一进行,计分方法《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试行)》中已列出。学生本人仅需计算并提交除学习成绩外的其它加分项。

4、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4708566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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