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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09 点击量:

外国语学院2020、2021、2022级本科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学院 2022-2023 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说明: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和小米特等奖学金已在前期进行申报评审,已申报上述两项奖学金的学生也可以申报其他专项奖学金,但最终不可兼得。如后续有新增奖学金项目,学院将酌情根据设奖方要求和打擂结果,按照依次递补原则进行分配,不再进行评审。 

二、名额分配 

1、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评审条件以及学院名额分配等信息请详见附件1《外国语学院 2022-2023 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三、评审原则 

1、屈伯川奖学金和玉兰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其余校级专项奖学金各奖项之间不兼得(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助学金可兼得。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前10%(含 10%)的条件(不四舍五入)。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 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 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附件 2“教财函〔2019〕105 号”通知),经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3、请参评学生仔细参阅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并确保明晰所申请专项奖学金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年级、颁 奖、回访等评审附加条件(详见附件 1),不符合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审要求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原则,按照“个人 申报制”原则,未主动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经学生个人申报、现场打擂、公示、网上申报等环节产生学院 2022-2023 学年专项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附件3《外国语学院 2022-2023 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申报将纸质版表格于 10 月 11 日(周三)上午 11:00 前交至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海晏楼 315),并将电子版表格和打擂 PPT(3 分钟)发送至邮箱 waiguoyuxueban@dlut.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将定于10月12日(周四)下午 18:00 在海晏楼 715 进行现场评审打擂。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打擂结果公布后,获奖同学需在网上申报,奖学金评审系统为大连理工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不按时进行网上申报者取消获奖资格。 

4、南国红豆奖学金。该奖学金为面向评奖学年综合表 现优异的广西籍本科生设立的定向专项奖学金,不限名额,该奖学金与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5、薪火奖学金。该奖学金为面向评奖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福建籍(户籍所在地为福建)优秀大二学生设立的定向专项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按照专业排名比例由低到高依次录取 10 人,该奖学金与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附件 1:外国语学院 2022-2023 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 2:财教函[2019]105-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附件 3:外国语学院 2022-2023 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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