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全体本科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及验收工作的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开展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及名额
此次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学院名额、评审条件详见下图。
二、重要说明
2024年国家拟提升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至1万元/人,提升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至6000元/人,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预计补增,补增名额暂未下发。
前期已通过学院组织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并获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此次无需再次申请。
其他拟申请国家奖学金(补增名额)和其他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均需参加此次申请和答辩。学院将组织现场答辩,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的差额排序结果。后续将根据排序顺序及个人申报意愿,产生最终专项奖学金评选结果。
如后续有新增奖学金项目,学院将酌情根据设奖方要求和此次评审结果,按照依次递补原则进行分配,不再进行评审。
三、评审原则
1、校级专项奖学金各奖项之间不可兼得(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可兼得。
2、请参评学生仔细参阅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并确保明晰所申请专项金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年级、颁奖、回访等评审附加条件,不符合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审要求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原则,按照“个人申报制”原则,未主动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经学生个人申报、现场答辩、公示、网上申报等环节产生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附件1《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表格和答辩PPT(3分钟)在10月28日9:00前发送至邮箱waiguoyuxueban@dlut.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将定于10月30日(周三)下午18:30在海晏楼715进行现场评审答辩(脱稿),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级队推选出5人学生评委(非答辩人员)按时到场。
3、打擂结果公布后,获奖同学需在网上申报,奖学金评审系统为大连理工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不按时进行网上申报者取消获奖资格。
附件1: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