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材教〔2021〕310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40号)(附件6)、《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工办发〔2021〕40号)(附件5)、《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化规则(2023年10月修订)》(附件4)文件要求,为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整体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现启动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学院2021、2022、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其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审内容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等。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各类专项奖学金。
4.荣誉称号评选,评选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1.奖学金采取个人申报制,凡是符合奖学金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学生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有申请意愿的同学,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外国语学院XXXX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需要附个人电子签名)。将支撑该单项奖学金申请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放在附件2《XXXX申请人XXXX单项奖学金申请证明材料》中。纸质版材料开学后再按照各单项奖学金单独装订,以级队为单位上交。
2.学生须如实填写奖学金申请信息,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两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奖资格,同时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生手册》严肃处理。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9月1日 | 各班级召开班会,进行同学间民主评议(填写附件3中学生部分);同时邀请辅导员、双班主任进行评分(详见附件中辅导员、双班主任部分)。9月1日前,辅导员、班主任评价发到学办邮箱(waiguoyuxueban@dlut.edu.cn);各班统计好学生评价结果上交至级队长处。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汇总后,在各级队公示。 |
9月2日 |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截止。 |
9月3日 | 学院召开奖学金评审会,组织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 |
9月5日 | 完成社会工作奖学金打擂(需准备PPT),具体时间和打擂会议室另行通知。 |
9月9日 | 完成学习加权成绩计算,拟获奖学生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线上申报辅导员完成审核。 |
9月12日 | 学院完成各年级单项奖学金的审核。 |
9月15日 | 学院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差额公示和推荐名单向学校报送。 |
9月16日 | 学校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验收。 |
10月8日 | 学院完成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等名单推荐。 |
10月12日 | 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公示及材料上报。 |
10月19日 | 学院完成所有专项奖学金公示和材料上报。 |
(注:时间安排为拟定计划时间,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预申报的同学要认真阅读通知内容,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和答辩PPT。其中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请在9月2日16:00前,将所有奖学金申请材料电子版添加至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请以“XXXX申请人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每一个单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里应包括附件1和附件2两部分),发送至waiguoyuxueban@dlut.edu.cn纸质版在返校后按照各单项奖学金类别,将附件1 和附件2合并装订并签字后上交至海晏楼315。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注:学习优秀奖学金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待成绩计算后,学院发布公示通知,最终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同学直接在系统申请。
3.如有不明事项,请于9月2日前联系各自辅导员。
附件1:外国语学院XXXX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XXXX申请人XXXX单项奖学金申请证明材料
附件3:XXXX级队民主评议结果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化规则
附件5: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6: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