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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国语学院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量:

外国语学院 2017、2018、2019 级本科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 2019-2020 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 通知》的要求,现开展学院 2019-2020 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 学金)共计 9 人、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共计 3 人。 如后续有新增奖学金项目,学院将根据打擂结果,按照依次 递补原则进行分配,不再进行评审。 

  二、名额分配 

  1、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评审条件以及学院名额 分配等信息请详见附件 1《外国语学院 2019-2020 学年专项奖学 金名额分配表》。 

  2、清寒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 配考虑学院上一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以及全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人数。 

  三、评审原则 

  1、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及单独面向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前 10%(含 10%) 的条件,且为校优秀三好学生或校三好学生。如学生学习成绩排 名超出前 10%,但位于前 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 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 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附件 2“教财函〔2019〕105 号”通知), 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 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 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至少应获得一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获得荣誉称号的优先参评;未获得荣誉称号者,获得学习优秀奖 学金者优先;未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者,学习成绩排名前 40%者 优先。 

  4、清寒类奖学金的参评者须是 2019 年 9 月-2020 年 8 月被学 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同等条件下,所获荣誉称号高者优先;荣誉称号相同时以 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 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 

  6、请参评学生仔细参阅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并确保 明晰所申请专项金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年级、颁奖、回访等评审 附加条件(详见附件 1),不符合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取消参 评资格。 四、评审要求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原则,按照“个人申报 制”原则,未主动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经学生个人申 报、现场打擂评审、公示、网上申报等环节产生学院 2019-2020 学年专项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附件 3:《外国语学院 2019 —2020 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于 10 月 16 日(周五)下午 16:00 前交至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文科楼 103),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将定于 10 月 19 日晚 18:00 在文科楼 104 进行现场 评审打擂,三分钟 PPT 展示。参与打擂的同学请于 10 月 19 日上 午 11:00 前将 PPT 发送至邮箱 waiguoyuxueban@dlut.edu.cn。 

  3、打擂结果公布后,获奖同学需在网上申报,奖学金评审系 统为大连理工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不按时进行网上申报者取消 获奖资格。

 附件 1:外国语学院 2019-2020 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 2:财教函[2019]105-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 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附件 3:外国语学院 2019-2020 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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