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四项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的储备,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机关挂职干部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干部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妥善协调好挂职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日常能够严格自我要求,保守工作秘密。
3.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
4.副高职及以下职称一般要求年龄在35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一般要求年龄在40岁及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党务部门岗位的挂职干部要求为中共党员。
6.副处级挂职岗位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7.挂职期限一般为一年。
二、挂职干部推荐工作程序
1. 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报名)、他人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并用的方式。
个人自荐(报名)须填写《挂职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他人推荐或单位党组织推荐须有署名(或加盖单位公章)书面推荐材料。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可报送本人所在党工委、二级党组织。
2.学校党委酝酿确定挂职拟任人选。
3.学部(学院)党组织进行推荐和政治考察。各党工委、二级党组织挂职拟任人选进行政治考察、形成考察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主楼427)。考察材料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推荐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4.组织部审核初步人选,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挂职干部名单。
5.经公示后,由组织部行文任免。
本次挂职干部报名和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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