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03 点击量:
为了规范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与决算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大连理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与决算编报办法》,现予以印发。
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原《大连理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与决算编报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办发〔2008〕108号)同时废止。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与决算编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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