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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选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9 点击量:

学校要求 

1.有意愿申报选调生的学生,应按照各地区公告中规定的选调条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学生干部证明、奖励证明以及其它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各地区公告中选调条件逐项进行审核,依据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证资格审核的准确性。要如实记载审查内容,填写《大连理工大学选调生资格审核情况表》(附件下载),由二级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党组织印章后,方可在各地区的报名表上填写意见。

3.各二级党组织应按照一人一卷的形式建立健全选调生相关材料存档备查机制。所有相关材料连同《大连理工大学选调生资格审查情况表》,存入一人一卷中。

外国语学院学生报名选调生请按以下流程:

1、报名选调的学生须在填写地区报名表的同时,按照本通知要求,携带规定的证明材料随《大连理工大学选调生资格审查情况表》一同至辅导员处进行逐一审核,并在表中审核人栏目签字。

2、辅导员审核通过后,请学生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及《大连理工大学选调生资格审查情况表》至学院党委副书记(徐明莺老师)海晏楼签409字。

3、副书记审核签字后,请辅导员在地区报名表上填写意见。

4、请申报学生将以上所有材料(报名表,审查情况表,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海晏楼417)进行备案,方可申请加盖党委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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