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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专项突出研究生中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09 点击量:

为鼓励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现决定选拔在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团学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授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专项国奖”)。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在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团学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的并具有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含2021级新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直博生第二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二、参评条件

本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参评人必须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或“研究生单项奖励”三类称号其中至少一项。学校成立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负责专项国奖的评审工作,各方面具体条件如下:

1、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

1)主要面向2020-2021学年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

2)在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中,与研究生辅导员配合密切,与研究生导师沟通顺畅,工作思路清晰,理解深刻,积极努力,认真负责,学生评价高,工作成效显著。

2、团学工作方面

1)主要面向在研究生院团工委、各级研究生会、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班级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不含各类学生助管、学生助教、学生助理等),在服务研究生群体方面有较大贡献,并积极参与各类研究生团学工作和其它研究生学生工作且有突出组织表现的研究生;

2)所组织或者参与的活动在师生之间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我校研究生团学工作和其它研究生学生工作的组织或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者,优先考虑。

3、科技创新方面

1)主要考查非学术论文类、非专利类成果,主要面向在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尤其是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2)在我校研究生院组织参与的各类国家级或省级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目前各类竞赛主要有:“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创“芯”大赛、人工智能创新大赛、机器人创新设计大赛、能源工程设计大赛、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公共管理案例大赛、MPAcc学生案例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3)对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引导作用者,优先考虑。

4、文体活动方面

1)主要面向在各类正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或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2)在我校组织参与的各类文体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对我校研究生文体活动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引导作用者,优先考虑。

5、社会实践方面

1)主要面向在各类社会实践和社会志愿服务(不含工作、实习、学习)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2)积极参与我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实践者,优先考虑。主要包括研究生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工作”、“走进名企”系列实践、“创新创业行”系列实践、义务献血、研究生支教、研究生社会挂职等实践志愿活动;

3)所参与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者,在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中得到重大表彰者,对我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引导作用者等,优先考虑。

三、学院推荐名额

由学校统一分配,学院各方面专项国奖推荐名额见下表:

推荐方面

推荐名额(人)

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

0

团学工作方面

1

科技创新方面

文体活动方面

社会实践方面

四、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109日—1012

参评同学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材料准备参见本通知第五条。

材料提交时间:10128:00-11:00。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海晏楼315辅导员张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tianhao@dlut.edu.cn

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视为放弃参评。

2、学院评审阶段:1012日—1113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专项国奖的资格审核、筛选推荐工作,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布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评审阶段:1014日—1021

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将组织推荐学生答辩评审,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

1、《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

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定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

4、相关佐证材料(可图文并茂),电子版1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专业+XX方面专项国奖”命名发送。

2、学校、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在开展评审的过程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把评审关,规范操作、实事求是,接受申诉反馈,并会给予准确回复。

3、同一年度内专项国奖不可与其他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兼得;

4、不同研究生培养阶段至多可获得一次专项国奖,即硕士阶段至多一次,博士阶段至多一次;但整个在校学习阶段不可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奖两次(含)以上,如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可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都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奖,可获得不同方面的专项国奖。

5、研究生国奖是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最高荣誉,请申报同学严格按照附件中的“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并仔细进行核对。

6、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4708566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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