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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4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现面向2019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括直博生)开展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总则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分为申请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申请制奖学金)与评审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评审制奖学金)两种。学生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奖学金种类。

二、奖励名额

外国语学院本年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人,包括申请制奖学金0人和评审制奖学金1人。有资格参评的推免生新生名单见本通知附件

奖金额度为2万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19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含直博生,不区分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

(二)申请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本科学校来自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的推免生新生(以国家推免库数据为准,下同);

(三)评审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科学校为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0%或第1名的推免生新生;

2、本科学校为高水平大学的分校、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3%的推免生新生;

3、本科学校为全国重点大学(不含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的推免生新生。

四、评审流程

参评同学请视自身情况(申请制/评审制)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材料准备参见第五条。

材料提交时间:1010日中午11:00。纸质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文科楼103)张天昊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tianhao@

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视为放弃参评

(一)申请制奖学金

附件名单内符合申请制奖学金要求的2019级推免生新生按要求提交材料后即可获得“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制奖学金

附件名单内符合评审制奖学金要求的2019级推免生新生按要求提交材料后,学院、学校将组织进一步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参考学院网站“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 http://fld.)中第四条。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1

(二)评审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1

3、本科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论文发表等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1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专业+推免国奖命名发送。

2、学校、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开展评审的过程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把评审关,规范操作、实事求是,接受申诉反馈,并会给予准确回复。

3、研究生国奖是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最高荣誉,请申报同学严格按照附件中的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并仔细进行核对。

4、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4708566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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