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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延迟开学和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量:

各党工委、各二级党组织,各管委会、各学部(学院),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

1.推迟本科生2019-2020学年第三学期教学安排。原定88日、89日本科生返校报到,810日开始2019-2020学年第三学期的教学活动因疫情推迟。开学及返校时间根据疫情情况而定,提前一周通知。在没有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前,本科生一律不得返校。依照开学时间调整,统筹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三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活动;2019-2020学年第二和第三学期线上已完成教学任务、未进行考核的部分课程通过线上完成期末考试;2020年转专业、专业分流、研究生推免等工作暂安排到学生返校后进行。

2.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在校研究生暂停之前实行的弹性校园封闭管理,不得离校;“在连不在校住宿”的研究生禁止进入校园;未返校的研究生在没有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前,不得返校,返校时间根据疫情情况提前一周通知。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及时传达要求,掌握动态情况,确保研究生身心健康。

    3.加强教职工管理。教职工要严格服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疫情防控检查,积极配合所在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减少人员聚集,教职工88日以后,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继续实行弹性工作制,恢复正常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在连教职工原则上“非必要不离连”,确需离连的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向所在的二级党组织请假,并严格遵守属地管理要求。

   4.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疫情防控“五个一律”要求和辽宁省《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要求,实行教职工(含自聘、工勤人员)准入制度,严禁携家属进出校园;校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各单位、各部门需严格审查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通过校园网上办事大厅“校外人员和车辆入校申请”申请入校备案;坚持入校测温、刷卡验证识别身份等管控举措。坚决阻断疫情向校内扩散,凡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凡须居家隔离的师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身在境外的师生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在没有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前,一律不得返校。加强校内人员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5.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总值班室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总值班室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做好总值班室值班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安排好值班,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保障教师科研业务办理,满足在校学生学习科研工作需求。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6.严格坚持党委领导、纵向责任、分级负责原则。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领导班子要落实纵向责任制,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关注国内外、省内外及大连市疫情发展动向,根据中央及部、省、市最新要求,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坚决巩固好当前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在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同时,结合推迟开学时间,做好教学、校园管理、服务保障等领域工作调整,强化重点任务落实,有序推进各领域事业发展,确保“十三五”收好官、“十四五”开好局。

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同步执行。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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